福州律師蔡思斌原創(chuàng)–如何看待高鐵外放男要求葉璇道歉,視頻曝光不文明行為算侵權嗎?分類: 福州律師資訊2019年10月18日標簽: 福州律師福州律師蔡思斌 福州律師資訊 http://www.cai64.com/wp-content/uploads/2019/10/c6cbaf63815ecf19eedc.mp4 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總則》規(guī)定,公民是享有如下人格權利的。 第一百零九條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、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。 第一百一十條?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、身體權、健康權、姓名權、肖像權、名譽權、榮譽權、隱私權、婚姻自主權等權利。法人、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、名譽權、榮譽權等權利。 第一百一十一條?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。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,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,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傳輸他人個人信息,不得非法買賣、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。 關于葉璇是否侵害高鐵外放男肖像權。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第一百條規(guī)定“公民享有肖像權,未經(jīng)本人同意,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。”本事件中,葉璇并未以營利為目的,也不可能獲利,其只是單純展示該高鐵外放男的不文明行為,并未添加其他直接貶損性、侮辱性描述,因此葉璇該行為不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。 關于葉璇是否侵害高鐵外放男的名譽權。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第一百零一條規(guī)定“公民、法人享有名譽權,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,禁止用侮辱、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、法人的名譽。”以書面、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,或者捏造事實公然丑化他人人格,以及用侮辱、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,造成一定影響的,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。 公民依法享有在網(wǎng)絡媒體上對社會實時動態(tài)和焦點問題進行批評、評判的權利,也享有對社會不良風氣和事件進行公開批評的權利。葉璇通過網(wǎng)絡曝光高鐵外放男不文明視頻,是一種公開的網(wǎng)絡舉報行為,不存在主觀上的過錯。曝光視頻只是直接展示高鐵外放男的不文明行為,沒有夸大或隱瞞事實,更沒有虛構、造謠和污蔑。 即便高鐵外放男認為本人受到傷害情況,導致社會聲望及評價的降低,也是自身不文明行為導致,并非是葉璇曝光不文明視頻造成的。而且,高鐵外放男還必須充分舉證其名譽確實有被損壞的相關證據(jù),否則法院是不會認定葉璇侵犯名譽權的。 關于葉璇是否侵犯高鐵外放男的隱私權。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、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。是否構成侵犯隱私權,應當根據(jù)受害人確有隱私被損害的事實、行為人行為違法、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、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。 本事件高鐵外放男的不文明行為是在公共場所發(fā)生,且在再三制止之后仍然持續(xù)。雖然公共場所無隱私的觀點是絕對了點。但法律界共識是為了平衡公民的知情權和隱私權,對涉及公共利益的私人事項,隱私權需要有所退縮。公共場所中的私人活動是與公共利益相關的事件,應該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隱私;公眾有正當理由關注的事情亦不受隱私權保護。比如,將路人闖紅燈或隨地吐痰的行為拍攝并傳播,就不能說侵犯了隱私權,因為這些行為有害公共安全和公共衛(wèi)生,與大眾福利相關。而如果僅僅為了滿足公眾低俗的趣味,則應該限制其使用公眾利益作為侵犯隱私權的理由。因此,葉璇亦沒有侵犯高鐵外放男的隱私權。 本話題源于知乎熱點,詳情可見蔡思斌的知乎回答。 分享此文文章導航上一個上一篇文章福州唐山律師原創(chuàng)–理不清的債務,一場難以言語的悲劇婚姻下一個下一篇文章福州律師蔡思斌原創(chuàng)–侵犯商業(yè)秘密二審改判無罪只因單位損失無法查清 ?相關文章法治賦能 一起益企——大成福州律師事務所助力福建省“專精特新”企業(yè)法律系列公益活動圓滿收官2025年7月17日蓄勢待發(fā)!大成福州律師出征第五屆 “大成杯”爭議解決訴辯大賽2025年7月17日盈科福州律師事務所舉辦《實務視角下的刑民交叉案件處理與技巧》講座2025年7月11日福州市律師協(xié)會:擬增設仲裁法律專業(yè)委員會、一帶一路法律專業(yè)委員會,快來報名!2025年7月11日大成福州律師受邀為福建省投資開發(fā)集團開展“大宗商品供應鏈業(yè)務法律風控介紹”專題培訓2025年7月10日泰和泰福州律師事務所李秋云律師受邀為茶園街道洋下東社區(qū)開展意定監(jiān)護公益講座2025年7月10日